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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报关单填制新增这两项,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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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报关单填制新增这两项,必填!

* 来源 : 香港船务周刊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8-01-05 * 浏览 : 267
201811日起海关将执行新版报关单填制规范,重要的是新增了两个必填项目,分别是:品牌类型(进出口必填项)和出口享惠情况(出口必填项)。本文将介绍填报方式和注意事项。

海关总署在20171227日发布了第69号公告,对《报关单填制规范》再次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仅涉及报关单第叁十五项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在其项下增加了品牌类型出口享惠情况两个必填项目。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品牌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优惠贸易协定出口货物管理而设定的项目,将会影响我们的进出口报关通关工作。请大家重视!

调整项目为第叁十五项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具体新增内容:

增加(九)品牌类型(进出口必填项)

选填范围:无品牌境内自主品牌境内收购品牌境外品牌(贴牌生产)境外品牌(其他)五个项目。

无品牌,是指进出口商品或包装上免除任何标志或牌名的情形。

境内自主品牌,是指由境内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

境内收购品牌,是指境内企业收购的原境外品牌。

境外品牌(贴牌生产),是指境内企业代工贴牌生产中使用的境外品牌。

境外品牌(其他),是指除代工贴牌生产以外使用的境外品牌。

增加(十)出口享惠情况(出口必填项)

选填范围: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叁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