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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运公会放眼北极航运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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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运公会放眼北极航运未来发展

* 来源 : * 作者 : honestygroup * 发表时间 : 2013-06-27 * 浏览 : 253
代表超过世界上80%贸易船队的国际航运公会(ICS)日前发布了有关北极航运的最新意见书。跟着北极不再那么难以企及,ICS针对未来北极水域的管理制定了一些重要原则。近海补给船现下应用广泛, 但跟着能源及原材料获取水平发展,目的地运输预计将有所增长。在夏季月份,越来越多的小型船只到北冰洋航行也逐渐成为现实。

  因此ICS夸大北极国家要正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和相关国际海事组织惯例及准则,好比《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及《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公约》(MARPOL)。

  ICS对外关系部长西蒙·班尼特解释说:“跟着北极航运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北极水域需要高度庇护。不外最应解决这些题目的国际海事组织 (IMO)已经着手制定强制性的《极地准则》。最重要的是,《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应联合起来避免北极国家钻单边措施的空子。”

  ICS夸大独立沿海国家不应提供差别待遇,这可能损害国际海事法赋予非北极国家的权利,例如执行单独的船只建造、设计和设备尺度。鉴于北极不再难以企及,ICS还澄清了一些其他题目。例如,ICS以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国际航行中海峡 “过境通道”沿海国家享有优先权的划定会导致国际航运中的单边对抗。班纳特先生说,“直到目前这个题目都偏学术,正如国家使用直线基线来确定其领海一样。但北冰洋航线越来越轻易通过,这些题目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ICS意见书的目标受众都是环境和外交部分的高层政策制定者,并不常从事详细航运事务。

  不外ICS意见书也大概拓展了国际海事组织预计将于明年完结的《极地法规》。

  “《极地法规》的发展应使风险与收益相称,”班纳特先生说。“例如,对于船只的冰区航行尺度的未来发展,目前仍悬而未决。法规不应武断地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去要求在任何冰区航行都符合一致尺度。”

  本意见书也在发展基础举措措施以支持安全、环保,完整的市场准入和航海自由需要、国家监管透明度和减少官僚主义的需要以及设置适当的服务费等方面阐明了ICS的态度。班纳特先生表示“假如北极港口和世界其它地区之间可以进行频繁并可靠的国际海运服务,或以知足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对北极地区的天然资源进行开发,这将需要竞争力强且用度低廉的海事服务。”